京南華建壓力容器安裝資質
京南華建壓力容器安裝資質
京南華建壓力容器安裝,氣體行業中一家具備壓力容器安裝資質公司
第六條 每臺鍋爐壓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登記,領取使用登記證。
使用單位使用租賃的鍋爐壓力容器,除移動式壓力容器外,均由產權單位向使用地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證,交使用單位隨設備使用。
第七條 使用單位申請辦理使用登記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逐臺向登記機關提交鍋爐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閥、爆破片和緊急切斷閥等安全附件的有關文件:
(一)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制造、安裝過程監督檢驗證明;
(二)進口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報告;
(三)鍋爐壓力容器安裝質量證明書(附件4);
(四)鍋爐水處理方法及水質指標;
五)移動式壓力容器車輛走行部分和承壓附件的質量證明書或者產品質量合格證以及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六)鍋爐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京南華建壓力容器安裝資質